术后用药及注意事项

1.术后用药对术后视力的恢复和稳定很重要。请严格遵医嘱用药。
2.点药前注意手部卫生,用药时段可分为早中晚睡前,两种药间隔3-5分钟,点眼药水时偶尔有刺痛感,一般闭眼休息10-15秒就会缓解。
3.在规定用药时间内,严格按照医生指导的用药剂量,不得擅自停药、减量或改用其它眼药水。否则影响术后恢复。
术后用药
第1周:
加替沙星滴眼液(4次/天,用七天停)
人表皮生zhang因子(4次/天,用完)
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(4次/天,摇匀,用七天停)
聚乙烯醇滴眼液(1支/天,用完)
第2周:
氟米龙滴眼液(第八天用,第一周4次/天;第二周3次/天;第三周2次/天;用三周停)
七叶洋地黄双苷滴眼液(第八天用,1支/天)
术后用眼及保养
1.尽量减少长时间用眼,比如看手机、电脑等近距离用眼时(每用眼30-40分钟,可远眺5-10分钟,放松眼睛)
2.术后一周内,不吃辛辣刺激易上火的食物,尽量戒烟酒。
3.术后2周内洗澡、洗头、洗脸时注意,不要让脏水溅入眼内,不能用力挤眼和揉眼。不要做对抗性运动,例击剑、拳击等。
4.若对光线较为敏感的,外出可戴墨镜。术后一周谨慎夜间驾驶,注意行驶an全。
5.术后一个月内不能游泳,勿做眼部按摩及化妆。
6.术后半年内不要潜水、蹦极、跳伞等极限运动。
7.术后1-3月内属恢复期,视力需要逐步提升,偶尔会有视物模糊或重影,双眼清晰度稍有不同,因双眼调节力不一样,视力恢复稍有差别。属正常现象无需担心。
术后复查
1.术后应严格遵守随诊及复查制度,术后第一天、一周、一个月、三个月、半年、一年需按时到医院复查。
2.特殊情况不能去手术医院复查的患者,需经医生同意后在其他眼科医院复查,并将结果告知手术医生。